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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0年度校级本科学生科研课题的通知

2010-04-09 11:47:16

各二级学院:

为了更好地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更科学地对学生科研课题进行管理,2010年度学生科研课题开始申报。

2010年度学生科研课题实行“目标管理、过程监督、分级负责”的校、院两级管理体制。科研处对学生科研课题进行宏观目标管理,主要负责制定学生科研课题工作的总体规划与管理办法,以及学生科研课题的立项审核、结题批准和目标控制等。 二级学院对学生科研工作进行过程管理,主要负责组织申报、立项评审、经费管理、进度检查、鉴定结题、科研档案管理等日常管理工作。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做好学生科研课题申报的动员和指导工作,以进一步完善学生科研课题的管理,提高学生科研课题的申报质量。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者为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已承担学生科研课题并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参与申请。申请者和课题组成员须具备实施该课题研究条件和研究能力。

2.课题须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教师和科研人员推荐和指导。

3.申报课题要求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技术可行,有创新性、实用性以及一定的理论和实践价值。申请资助的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一年,具体期限从201061起算。

    二、申报程序

1.课题负责人按要求认真填写《浙江财经学院学生科研课题申请书》,并送交二级学院评审。

2.二级学院召开学术委员会对申请书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并签署意见后统一报科研处审核。科研处审核通过后,统一发文公布学生科研课题名单。课题负责人与所在二级学院签订《研究课题协议书》后正式立项。

三、经费管理

12010年度学生科研课题的经费由学校统一拨付。

2.本科生科研课题的单项资助金额为8001000元。具体每项课题资助金额由二级学院确定。

3.学生科研课题经费实行课题负责人负责制。课题立项后,课题经费由二级学院分二次拨付给课题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学生证领取总经费的50%,其余50%作为预留经费。预留经费在课题验收结题后拨付,未通过验收结题的,不予拨付。

4.二级学院每年定期向科研处提交学生科研课题经费决算表,经科研处审核通过后,结余经费归所在学院用于资助下一年度学生科研课题。

四、课题实施

1.学生科研课题一经立项,课题负责人应及时组织力量实施,按进度要求认真执行。学生科研课题不得延期。

2.二级学院不定期对课题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按计划执行或工作无进展者,及时督促其改进直至终止课题。

3.对于被要求终止的课题与无故终止的课题,由二级学院报科研处批准撤项,并负责追回课题经费,追回的课题经费归二级学院继续使用。其课题负责人不得再申请学生科研课题,其课题组主要成员不得申请下年度学生科研课题。

4.由于其它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题的课题,由课题组提出申请,经二级学院审核并签署意见,报科研处批准撤项,剩余经费收归二级学院继续使用。

五、鉴定结题

1.本科生科研课题结题要求在公开刊物上至少发表学术论文一篇或撰写研究报告。为规范学术研究,提高学术论文的质量,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一般应发表在省级(含省级)以上刊物。

2.课题结题须填写《浙江财经学院学生科研课题结题报告书》。课题若以论文结题的,提交发表刊物的复印件;课题若以研究报告结题的,提交报告的打印稿,并另附两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鉴定(不含指导老师),鉴定表请在科研处网页的“下载中心”下载。以发表在省级(含省级)以上刊物论文结题的课题不需要专家鉴定。

3.二级学院组织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评审。

4.课题完成应以学生为主,成果所有权属学校。如果成果申报专利,发明权属学生和指导教师。

六、时间各二级学院请于520日前将评审结果送交科研处。

                                                       科研处

                                                      2010.4.9

 

【学生科研项目申请书】
 
2003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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