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号)关于项目结题与验收的规定,现将2008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不包括2008年度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与验收内容
1、项目实施情况。
2、项目产生各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项目经费的实际支出情况。
二、结题与验收程序
1、二级学院验收
各二级学院成立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小组,对申请验收的项目参照项目申报书及验收申请报告,对其实施情况、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等进行检查验收。项目负责人须提交项目结题报告、项目实施情况总结、项目成果及相关技术资料等。
2、学校验收
二级学院填写《2008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验收汇总表》(见附件1),同时上交各个项目的验收材料一式三份: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2)、项目成果(以论文形式结题的,递交发表刊物复印件)。
三、相关注意事项
1、本次验收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对无正当理由,自行中断的项目,实施办公室将取消该项目计划,追回已拨项目专项经费。
2、请各二级学院于4月20日下午3:00点前将验收材料交至校团委办公室(文化中心123室)。同时请报送电子版材料至电子邮箱:zjcjtw@163.com。
附件:
1、2008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验收汇总表(下载)
2、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结题报告书(下载)
校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团委代章)
2010年4月14日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办公室)
20030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