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海 财 经 大 学
浙 江 财 经 学 院
税务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招生简章
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高层次税收管理人才的需求,现决定与上海财经大学合作举办税务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一、培养目标
通过三至五年的专业学习,培养一支具有较高理论应用水平、决策水平和管理水平,具有创新能力的涉税干部队伍,推动浙江省财税事业的更快发展。学员通过12门研究生课程考试后可获得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进修结业证书,符合申请硕士学位者,可以申请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
二、报名条件
1、身体健康,年龄45周岁以下;
2、经济学相关专业本科毕业,具有学士学位,
3、本科毕业后工作二年以上;
4、有经费和时间保证,能坚持研究生班学习;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
1、学员学习采用集中面授与业余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利用双休日(一月集中四天,含周末)在二年内按照研究生培养计划进行学习,课程成绩五年内有效,修满规定的课程门数,成绩合格者,颁发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2、经资格审查,取得学士学位满三年以上者,可参加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和综合课的统考。
3、取得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统考和综合考试合格证书,符合上海财经大学申请硕士学位的相关文件,可申请学位;申请批准同意后,确定导师进入学位论文撰写及答辩工作。
四、开班时间
初定于2011年7月份
五、学习地点
浙江财经学院
六、费用
1、根据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部统一规定,课程学习期间学费为人民币25000元/人,分两年交纳;论文指导和答辩费用为人民币6000元/人,进入论文阶段后交纳。
2、学员食宿费、交通费等自理。
七、招收名额
50人
八、报名方式
2011年5月底前预报名,报名人数超过30人以上开始办理正式手续。
咨询电话:0571-86735880
QQ群号:146685257
联系人:杨老师、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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