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我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考核推荐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推荐组和监督组构成
1.考核推荐组
组长:付文林
组员:童玉玲、司言武、金 戈、凌 晨、杨春玲、余丽生、骆 勤、董根泰
2.监督组
组长:徐丽玲
成员:王序坤、刘丹
二、考核推荐对象
申报正高、副高专业技术职务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12月26日下午13:40
地点:1-307
四、会议程序
考核推荐组由组长负责召集并主持召开,会议程序如下:
1.组长宣读《浙江财经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纪律守则》;
2.听取本组申报人员及资格审核情况汇报;
3.对本组申报人员及其申报成果进行审议;
4.对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组织答辩,要求如下:
(1)个人陈述。主要内容包括自我介绍、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成绩、今后工作设想等。申报人员可结合PPT进行个人陈述,时间不超过6分钟。
(2)答辩。评审专家提问,申报人员回答问题。
5.对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评议表决并推荐;
6.对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评议表决并推荐;
7.宣布表决结果及排序情况,形成考核推荐组评议意见。
五、考核推荐组表决规则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考核推荐
1.参加会议评委数须达到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含)以上才为有效,推荐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未出席会议的人员不得补投票或委托投票。
2.选票设“同意”、“不同意”和“弃权”三个选项。投“同意”票时,须同时进行量化赋分排序;投“不同意”和“弃权”时,不进行量化赋分排序。根据推荐顺序进行赋分,副高分值为1-4分,排名第一的赋1分,排名第二的赋2分,排名第三的赋3分,排名第四的赋4分;正高分值为1-3分,排名第一的赋1分,排名第二的赋2分,排名第三的赋3分,注意不得进行并列排名。
3.申报人员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实到评委数三分之二(含)以上,即获得推荐资格。考核推荐组对获得推荐资格人员根据申报职务等级按“同意”票得分数进行排序。如获得“同意”票分数相同,则按照外审意见排名高低进行排序。
其他未尽事宜可联系学院办公室,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86735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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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