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度立项的校级一类课程验收工作的通知

2013-03-19 11:24:05

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本年度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将启动2009年度立项的校级一类课程的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09年度立项的校级一类课程(见附件1),已经升级为各级精品课程的不再需要验收。

二、验收标准

《浙江财经学院2009年度校级一类课程验收评分表》(见附件2),评估指标体系分为课程建设评估与网站建设评估两部分,采用百分制记分,其中,课程建设评估分数占80%,网站建设评估分数占20%

三、验收办法与程序

(一)按照《关于调整部分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浙财院教【201214号),各学院(部)自行组织对本单位课程的验收工作。

(二)各学院(部)要制定规范的检查验收规程,可采取现场答辩、查阅材料、随堂听课、学生问卷调查、查看课程网站等多种形式进行。应成立检查验收专家小组,专家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本学院外专家一般不少于1人。专家按照评估指标对课程进行评分,学院汇总最终得分。

(三)各学院(部)应在510日前做好验收工作,并将课程验收小结及评分表报学校教务处,学校审查后,发文公布验收结果。

(四)未按照以上程序进行验收的课程,学校不予通过验收,暂缓拨付后续经费。

(五)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验收通过的一类课程进行抽查,如发现抽查结果与学院评审结果差距较大的,将在全校进行通报,并酌情减少所在学院(部)今后校级一类课程的推荐名额。

四、材料上报

请各学院(部)于510日前将汇总后的《浙江财经学院2009年度校级一类课程验收评分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1份,本学院一类课程验收小结书面稿1份报学校教务处。联系人:翁舟峰;电话:87557067;电子邮箱:wzhouf@zufe.edu.cn

希望各学院(部)高度重视本次验收工作,本着主动负责、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检查验收,以评促建,推动本学院课程建设水平的提升。

 

附件:1.浙江财经学院2009年度校级一类课程名单 

      2.浙江财经学院2009年度校级一类课程验收评分表 

 

                                           浙江财经学院教务处

                                               2013319

2004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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