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全面激活各二级单位(部门)加快发展的动力和活力,提升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水平,确保学校各项重大决策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实现建设“有特色的财经大学”的目标,学校决定对各二级单位(部门)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现就各二级单位(部门)初拟2010-2012年目标责任书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二级单位(部门)应认真组织本单位(部门)教职工讨论《浙江财经学院二级单位(部门)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进行深入的动员,并依此精神指导本单位(部门)初拟2010-2012年目标责任书的工作。
2.各单位(部门)在初拟2010-2012年目标责任书时,应结合学校未来三年的总体发展目标,分析优势、寻找差距,力求自加压力、主动发展,拟定一个能在本单位(部门)起到凝心聚力、催人奋进作用的目标体系。
3.各二级学院拟定各项目标应按照因素法为主、基数法为辅的原则,参照在建的各类基地、团队、重点学科、特色专业、重点专业申报书中的额定目标任务,初拟的教师高水平科研当量、各类省级以上教育质量工程项目和学生创新项目数还应参照本学院的教师总聘岗级数和学生人数。前三年在国家级科研(教学)项目和奖项、一级A类期刊论文、省级以上学生挑战杯奖项等方面绩效欠佳的学院,要加速发展,争取突破。
4.各部门(直属单位)在初拟2010-2012年目标责任书的各项目标时,应突出管理创新和特色,与各学院目标直接联动的职能部门要提出具体的服务措施和活动安排,其他部门(直属单位)也要积极为各二级学院实现学校下达的各项目标创造条件,提出具体的服务满意度目标。
5.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体军部、成教学院应结合自身的特色,拟定各项发展目标。
6.学校将适时推进与目标管理责任制相关的管理体制和政策改革。
7.各单位(部门)上交《2010-2012年目标责任书》的时间为3月20日。
8.材料提交邮箱:zhouhang@zufe.edu.cn,电话:86735722 联系人:周航
附件:1.浙江财经学院二级单位(部门)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浙江财经学院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责任制指令性目标分解(征求意见稿)
3.浙江财经学院前三年主要目标绩效及未来三年拟下达的指令性目标分解一览表(征求意见稿)
4.研究生处核定的各重点基地及重点学科科研成果目标一览表
5.人事处核定的各二级学院总岗级数(截至2009年12月)
6.学院目标责任书模板(职能部门与直属单位模板另发)
发展规划处
201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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