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中心)、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激发教职工的责任心和事业心,鼓励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教职工,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2014-2015学年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原则、条件
参照《浙江财经大学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浙财大[2014]61号)文件执行。
二、评选办法及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学院成立评选表彰工作组,成员为沈玉平、吴利群、杨春玲、杨小恩、刘初旺、操世元。本次学院推荐名额为4人,经评选表彰小组研究决定,其中优秀教师3人,先进工作者1人(学校中层不参加评选)。学院2014-2015学年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采取各系、办公室初步推荐结合评选表彰小组表决的方式,根据学校文件精神,我院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名单见附件2,各系、办公室在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推选优秀教师3人,先进工作者1人。
三、评选时间要求
1.
6
月
5
日
-10日宣传发动。
2.
6
月
10
日
,各系(中心)、办公室广泛意见征求后,确定推荐人选上交学院行政办公室。
3.6月11-15日,学院评选表彰工作组根据各系(中心)、办公室推荐人选的推荐材料,经集体研究,表决产生学院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名单,并公示3天。
4.
6
月
23
日
,学院提交推荐过程材料(包括推荐民主程序过程和公示结果)和推荐人选材料到人事处。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2015
年
6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