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院教通[2011]13号
根据杭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的通知,2011年杭州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定于2011年3月13日进行。为做好本次考试我校考点的考试工作,确保考试规范、有序的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考试科目 |
申 论 |
考试时间 |
3月13日上午09:00-11:30 |
考试科目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
考试时间 |
3月13日下午13:30-15:30 |
二、考试考场安排
本次考试考场安排详见2011年杭州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浙财院考点考场情况表(见附件1)。
三、监考人员须知
1、3月13日上午的考试,所有监考人员须在考前一小时(上午8:00)到考务办公室B117报到,并参加考前培训(务必参加),监考人员名字前带*的为考场负责人,负责领取试卷、考生座次表等监考工作材料。
2、3月13下午的考试,考场负责人须在考前45分钟到B117领取试卷,其他监考人员须提前30分钟到考场。
3、监考人员须在考前仔细阅读浙江省各级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监考人员工作程序》(见附件2)、《监考人员职责》(见附件3)和《考场规则》(见附件4)。
4、考前30分钟,监考人员可引导考生一律凭未作任何标记的准考证和身份证(考生如无法提供身份证的,可用护照、临时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有考生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替代,其它证件一律不得使用)进场,并仔细核对考生两证,两证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入场。要求考生把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课桌右上角备查,并让考生在本考场“考生座次表”上签到。
5、考试结束铃响,监考人员即令考生停止答卷,翻放试卷和答题卡,同时关闭教室门。收回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并在考生准考证上相应科目栏内签字(不得在收卷前预先签字,否则试卷、答题卡缺少须由监考人员负全责)。收齐试卷和答题卡后方可让考生离场。
6、将试卷、答题卡分别按准考证号(包括缺考)从小到大排列。试卷放回试卷袋内,答题卡与《考场情况记录单》一起放入答题卡袋内。试卷和答题卡须经考办工作人员验收(清点)签字后,方可离开。
“考生座次表”上、下午合用,中午请妥善保管,在下午考试结束后交回试卷时一并上交考办。
特别注意:严禁考生将试卷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附件1:2011年杭州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浙财院考点考场情况表
附件2:《监考人员工作程序》
附件3:《监考人员职责》
附件4:《考场规则》
浙江财经学院教务处
二○一一年三月十日
20030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