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下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学位〔2009〕10号)、教育部办公厅下发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实施细则》(教研厅〔2010〕1号)和《关于做好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12号)的要求,为做好我校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二级学科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校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
0201理论经济学、0202 应用经济学、0301法学、1202工商管理、1204公共管理
二、请各二级学院根据我校《学科布局规划表》,提出2012年拟自主设置的目录内二级学科,填报附件3《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申请表》,每个二级学院申请新增二级学科硕士点原则上不超过2个。
三、在一级学科范围内,若申请停招原有二级学科点,请先提交停招申请。替补的二级学科不占新增二级学科硕士点的限额。
三、请各二级学院在5月23日前,提交《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申请表》电子稿和学院盖章后的纸质稿一式十份。
联系人:张健 电话:88519
研究生处
2011-5-5
附件1:浙江财经学院增设二级学科实施办法 附件2:学科布局规划表 附件3:硕士学位授权二200300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