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杭州市卫生局所属的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依据《杭州市人事局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基本条件 |
户籍要求 |
专业、学历要求 |
职称要求 |
年龄要求 |
备注 |
心理卫生 |
1 |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和与学历相匹配的实践操作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
不限 |
医学心理学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初级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
有相关工作经历 |
精神疾病防治 |
1 |
精神卫生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副高及以上 |
40周岁以下(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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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1 |
1 |
财会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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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会计2 |
1 |
财会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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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化检验 |
1 |
食品检验或卫生检验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中级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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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9月17日止(8:30—11:30,14:00—17:0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杭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
3、报名方式:报名者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和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到现场进行报名,不接受邮寄、电话、网上等方式报名。
4、报考人数不足招考计划3倍的职位,不开考。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40%和60%。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组织笔试。
1、笔试。内容: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原则,按招考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考生凭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核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则按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依次替补人员。
五、公示及聘用
经考核合格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人选,并在杭州人事人才网(www.hzsrsj.gov.cn)和本单位内公示七天,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签定聘用合同。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笕桥镇明石路公共卫生中心
邮编:310021
联系电话:0571-85176729,0571-85177853
杭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0年9月9日
20030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