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2010年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部分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杭州市人事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招聘共有4家管委会所属事业单位计划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名。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附件一。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能胜任岗位工作;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和资历;
7、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关年龄条件的计算均以此类推)。
8、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30日。
三、报名
1、报名形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5月5日至5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开发区城建文化馆1楼(开发区一号路与六号大街交叉口东北处,开发区管委会以西);(附图)
4、报名提供材料:
201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名人员除需提供以上相应材料外,还要提供详细的个人简历1份、正面免冠一寸照片1张,并填写《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二),由开发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试,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现场缴纳笔试费用40元。
5、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查后报考人数不足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一门,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行政职业能力、公共基础知识、材料写作等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时间定于5月16日上午 9:00-11:30进行。笔试结束后,在笔试上线考生中,按拟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并在规定时间内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实施3天前,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可在本招考职位上线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笔试地点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在“开发区人才网-东部人才港(www.hedarc.gov.cn)”予以公布。
五、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从面试合格人员中,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 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在“开发区人才网-东部人才港(www.hedarc.gov.cn)”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拟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86910334
附件一:《2010年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
附件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20030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