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号)关于项目结题与验收的规定,现将2008年度“新苗人才计划”项目验收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2007年度“新苗人才计划”项目还未完成验收的项目;
2.已完成合同规定任务的2008年度“新苗人
才计划”项目,未完成的项目可列入下一批验收。
二、验收内容
1.项目合同书规定的各项内容以及技术、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
2.项目合同书确定的总经费、省科学技术厅拨款经费、配套经费及自筹经费的到位情况,项目经费的实际支出情况以及使用的合理性、规范性;
3.项目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
4.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情况。
三、验收程序
1.项目负责人填写验收报告(包括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和技术报告、经费使用情况报告以及项目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材料)(见附件2)。同时提供项目成果,包括论文发表刊物的复印件,以及调查收集整理的数据资料、背景材料、图表、照片、计算程序资料等。
2.项目承担学院按照验收内容要求对本学院各项目进行学院内部验收,填写验收汇总表(见附件1)。
3.各学院内部验收后请于2010年6月30日前将附件1、附件2及项目成果报送至校团委(文化中心125室),纸质版及电子版同时报送,电子版请报送报送邮箱:caozhen125@163.com。联系人:曹桢,联系电话:87557336。
附件:
1、2008年度新苗人才计划项目验收汇总表(下载)
2、2008年度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验收报告(下载)
浙江财经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团委代章)
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20030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