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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度新苗人才计划项目验收事项的通知

2010-06-28 11:18:10

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号)关于项目结题与验收的规定,现将2008年度“新苗人才计划”项目验收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2007年度“新苗人才计划”项目还未完成验收的项目;

2.已完成合同规定任务的2008年度“新苗人

才计划”项目,未完成的项目可列入下一批验收。

二、验收内容

1.项目合同书规定的各项内容以及技术、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

2.项目合同书确定的总经费、省科学技术厅拨款经费、配套经费及自筹经费的到位情况,项目经费的实际支出情况以及使用的合理性、规范性;

3.项目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

4.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情况。

三、验收程序

1.项目负责人填写验收报告(包括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和技术报告、经费使用情况报告以及项目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材料)(见附件2)。同时提供项目成果,包括论文发表刊物的复印件,以及调查收集整理的数据资料、背景材料、图表、照片、计算程序资料等。

2.项目承担学院按照验收内容要求对本学院各项目进行学院内部验收,填写验收汇总表(见附件1)。

3.各学院内部验收后请于2010630前将附件1、附件2及项目成果报送至校团委(文化中心125室),纸质版及电子版同时报送,电子版请报送报送邮箱:caozhen125@163.com联系人:曹桢,联系电话:87557336

 

附件:

12008年度新苗人才计划项目验收汇总表(下载)

22008年度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验收报告(下载)

 

 

 

浙江财经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团委代章)

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2003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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