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全体研究生:
现将2011届毕业离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1. 离校手续于3月28日开始办理,请毕业生下载《离校通知单》(详见附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凭离校通知单到所在学院换领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2. 经与紫元公司协商,2011届毕业生原则上需在2011年4月30日之前搬离宿舍。个别同学确有特殊原因无法搬离,请自行到紫元公司宿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照紫元公司核定的标准缴纳住宿费。
附件:《浙江财经学院硕士研究生离校通知单》
研究生处
2011.3.25
20030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