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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中央公务员考试(浙财院考点)的通知

2010-12-01 10:53:55

根据省人事厅人事考试办公室的通知,2011年中央公务员考试定于2010125进行。为做好本次考试我校考点的考试工作,确保考试规范、有序的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考试科目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考试时间

125上午0900-1100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125下午1400-1630

二、考试考场安排:

本次考试考场安排详见2011年中央公务员考试浙江财经学院考点考场情况表(见附件1)。

三、监考人员须知:

1125上午的考试,所有监考人员须在考前一小时(上午800)到考务办公室B117报到,并参加考前培训,监考人员名字前带*的为考场负责人,负责领取试卷、考生座次表和座位贴等监考工作材料。

2125下午的考试,考场负责人须在考前45分钟到B117领取试卷,其他监考人员须提前30分钟到考场。

3、监考人员须在考前仔细阅读2011年中央公务员考试《监考人员工作程序》(见附件2)、《监考人员职责》(见附件3)和《考场规则》(见附件4)。

4、考前30分钟,监考人员可引导本考场考生,凭未作任何标记的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考生如无法提供身份证的,可用护照、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有考生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替代,其它证件一律不得使用)进场对号入座,并让考生在本考场“考生座次表”上签到。要求考生把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课桌右上角备查。

5考试结束铃响,监考人员即令考生停止答卷,翻放试卷和答题卡,同时关闭教室门。收回试卷题本、答题卡、草稿纸,并在考生准考证上相应科目栏内签字不得在收卷前预先签字,否则试卷、答题卡缺少须由监考人员负全责)。收齐试卷和答题卡后方可让考生离场

6将试卷、答题卡分别按准考证号(包括缺考)从小到大排列。试卷放回试卷袋内,答题卡与《考场情况记录单》一起放入答题卡袋内(《考场情况记录单》如有一式两份,第一联放入答题卡袋内,第二联单独交考办)试卷和答题卡须经考办工作人员验收(清点)签字后,方可离开

 “考生座次表”上下午都需考生签到,中午请妥善保管,在下午考试结束后交回试卷时一并上交考办。

特别注意:严禁考生将试卷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附件12011年中央公务员考试浙江财经学院考点考场情况表(浏览下载)

附件2:《监考人员工作程序》(浏览下载)

附件3:《监考人员职责》(浏览下载)

附件4:《考场规则》(浏览下载)

 

 

 

浙江财经学院教务处

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2003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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