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学院2017届学生各班(含税收双专业):
根据学校教学计划的安排,现将我院2017届学生(含税收双专业)毕业论文工作安排如下:
毕业论文(设计)写作的总体要求参照《浙江财经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暂行规定》(浙财院〔2008〕132号)文件(详见附件1)执行。
一、毕业论文管理系统
2017届本科论文采用浙江财经大学毕业论文(设计)智能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论文系统),网址是:http://bylw.zufe.edu.cn 或通过教务处网站-(快速通道)毕业论文系统进入。待2016届学生论文归档结束和2017届学生信息导入完成后,将于11月初开通系统登录账号。论文系统使用指南详见附件2。
学生的账号和密码均为学号(双专的学生用户名、密码是学号前加S),教师的账号和密码均为工号。(首次使用需要完善个人信息,进行注册激活账号,请及时修改密码并妥善保存)。
二、选题
1.选题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体现学科的特点,并尽可能多地反映社会、经济、文化中的实际问题、热点问题,有一定的新颖性和学术性。毕业论文原则上一人一题。
2.学院有一定数量的毕业论文备选题目(或参考方向),具体参见附件3。毕业论文题目一般由指导教师(综合导师,下同)拟定,或由学生与指导教师共同商定。选题确定后共同拟定写作思路,学生撰写论文写作提纲并在论文系统中上传供导师审核。
三、开题报告
1.学生毕业论文必须按规定在系统内完成开题报告(直接在系统内撰写),教师在系统内对报告进行批改审阅。未完成开题报告的,教师不得安排论文写作。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的撰写格式规范参见《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论文系统首页----表格下载----学生论文相关表单)。
2.学院将统一组织开题,时间可参考“毕业论文写作进度安排”,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学院网站。开题结束后,学生需将开题老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论文指导老师。学生开题报告经答辩组长审核通过后方能进入毕业论文(设计)撰写环节。
四、论文撰写
1.毕业论文的正文字数要求在10000字以上。
2.毕业论文必须按《浙江财经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的规定撰写,并将论文以附件的形式提交至系统。论文撰写可参照优秀毕业论文的写法。详见图书馆网站-财苑文库(网址: http://172.22.8.163)-学位论文-优秀学士论文或者论文系统(以账号登录后显示优秀论文)。
撰写规范按照2010年新修订的《浙江财经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规范(试行)》执行。毕业论文规范详见论文系统首页----管理规定处下载。
五、论文指导及二级评阅
1.论文指导教师应认真指导,严格把关。
2.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工作后,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应及时进入系统查看学生已提交的论文,进行评阅工作,并在系统内填写《浙江财经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阅教师评阅单》,评语要客观公正,既要完整,同时有针对性。
六、论文查重及答辩
1.答辩时,实行论文指导教师回避制度。
2.指导教师评阅不合格、评阅教师评阅不合格、查重不合格(重复率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为准)学生,不得进入答辩环节。
3.论文评阅不合格以及查重不合格的学生,进入延期答辩,其论文经过修改符合要求后方可参加答辩。延期答辩在6月初完成。首次答辩不及格的学生可以申请二次答辩。二次答辩与延期答辩同时进行,不再另行安排时间。未通过论文二次答辩或二次答辩前仍未通过重复率检测的学生,其论文成绩记为不及格。论文成绩不及格的学生须延期毕业。
七、论文写作进程安排
1、2016年10月28日下午,2017届(含税收双专业)学生毕业论文动员;
2、2016年11月25日前,确定选题;
3、2016年12月9日前,在系统内完成开题工作(学生提交开题报告并确定在系统内已获得指导老师同意进入开题答辩);
4、2016年12月12—2016年12月23日,学院组织开题答辩;
5、2017年3月31日前,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初稿,在系统内完成相关工作,并确认系统内已获得老师认可;
6、2017年4月30日前,毕业论文定稿。学生将符合要求的论文定稿和查重结果交予指导老师,并确保获得老师认可被同意进入毕业答辩;(注意:在系统内提交论文定稿的同时,将查重报告以附件形式同时上传进系统,没有查重报告的将不可进入答辩环节);
8、2017年5月10日前,学院将从每个专业中随机抽取部分进行二次查重; 9、2017年5月中下旬,论文答辩及最终成绩评定。
10、2017年6月初,完成论文延期或二次答辩工作。
八、论文的存档
由于使用论文管理系统,纸质存档材料只包括3类:1.学生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2.学生及导师亲笔签名的论文检测报告;3.答辩记录本。
上述材料1、材料2答辩结束后以班级为单位交学院教学办公室存档。
九、其他
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研究能力的专业型人才,提高学生参加科学研究、学科竞赛和创新活动的积极性,鼓励学生参与各种科研项目及实践创新活动,为学生提供多样化选择,学校制定了《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论文(设计)办法(试行)》(浙财大〔2014〕27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办法申请免写毕业论文,详见附件4。
教学办
2016年10月25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