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学生各班:
根据校教务处本学期的教学工作安排, 08-09学年第二学期体育缓补考定于第二周周二进行。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沙校区:
1、体育(2)、(4)—理论缓考的学生:请携带身份证,于第二周周二12:30—13:30,到体育馆多媒体教室参加考试。注:总评成绩不合格,但已参加理论考试的学生,原则上只能参加术课补考,不能参加理论补考。
2、体育(2)—游泳缓补考的学生:请携带身份证、游泳用品,于第二周周二13:30到游泳馆门口集中。(如有特殊情况,请当场向任课教师提交请假条,于第三周周二13:30参加缓补考)
3、体育(4)—术课缓补考的学生:请于第二周与该课程的任课教师联系,分项进行缓补考。
(二)文华校区:
体育(2)缓补考的学生:请于第二周与该课程的任课教师联系,分项进行缓补考。
附件: 08—09学年第二学期体育缓补考名单
体军部
2009年9月11日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教学办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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