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校“浙农-阳光”奖学金推荐人选的公示
全院师生: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浙农-阳光”奖学金评选办法》(浙财大学〔2014〕11号)文件要求,经自荐、组织推荐,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组织评选,并报学院领导批准,拟推荐13财政1班潘心韵、13税收3班端莹芸同学参评2016年校“浙农-阳光”奖学金。
现予以公示,请广大师生知悉,如对以上2位同学的“浙农-阳光”奖学金评选事宜有任何疑议,请于2016年5月6日至2016年5月8日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人:陆老师,联系电话:0571-86735881。
浙江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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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