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工作通知》精神,学校将组织开展2023-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基层就业卓越奖”奖励对象为赴基层就业并做出突出业绩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普通高校指导服务大学生赴基层就业工作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基层就业是指到城乡基层工作,既包括单位就业,也包括自主创业。基层主要包括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组织和中小企业,应征入伍(团级及以下单位)。
二、推荐名额
我校可申报毕业生、教师候选人各1名。我院可推荐毕业生1名、教师1名参加校级评选推荐。
三、推荐条件
详见《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工作通知》。
四、推荐程序
(一)学院组织推荐。学院根据通知要求,组织推荐赴基层就业做出突出业绩的毕业生(毕业不超过10年)在基层岗位连续工作时间3年(36个月)及以上,遴选时仍在基层岗位和指导服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各1名。
(二)学校遴选推荐。学校根据推荐情况开展遴选,并最终推荐毕业生和教师候选人各1名报上级主管部门评审。
五、工作要求
(一)本次推荐活动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9日(年限要求以2024年5月17日进行计算),逾期不再受理。所有材料请严格按要求报送,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二)候选人须提供“基层就业卓越奖”候选人推荐表和个人事迹材料。个人事迹材料主要反映与基层就业相关的工作情况(限2000字),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相关材料请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请勿在文档中配图表。同时提供JPG格式的电子证件照(1寸2.5*3.5cm,413*295像素)和生活照各1张(1600*900像素)。无需报送光盘、视频等其他材料。
(三)请各位申请人将材料(附件1:毕业生候选人推荐材料或附件2:教师候选人推荐材料、电子证件照和生活照)打包压缩后发送至764504592@qq.com,联系人:苗咚瑾,电话:0571-86732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