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学生资助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等文件要求,经学生申请、学院审核,拟评定陈一为等4名学生为本科生国家助学金(退役士兵)候选人,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7日—2022年11月19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馈。
附件:2022年秋学期本科生国家助学金(退役士兵)申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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