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由我院钟晓敏教授、鲁建坤教授等合作的论文《薪酬税收激励与劳动收入份额》发表于《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24年第3期。
在降低企业负担、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我国税收优惠政策多数偏向于激励企业使用资本要素,而激励企业使用劳动要素的相对较少,前者被大量文献发现会给劳动收入份额带来意外的不利影响,那么后者能否推动提升劳动收入份额呢?这对于坚持系统观念,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
该文选取2003-2014年我国非金融A股上市公司的年度数据,以2008年施行的薪酬抵税改革作为自然实验,使用双重差分法分析指向企业薪酬支出方面的减税政策对劳动收入份额的影响,并进一步探讨薪酬税收激励对企业效率和效益的。实证研究结果发现:第一,薪酬抵税改革所施加的薪酬税收激励能提高劳动收入份额,具体表现为2008年施行的薪酬抵税改革在样本均值处使得劳动收入份额约提高4.62%;第二,薪酬抵税改革所施加的薪酬税收激励促进企业提高薪酬待遇,主要表现为提高员工的平均工资,并且对普通员工平均工资的影响明显大于对管理层工资的影响;第三,薪酬抵税改革所施加的薪酬税收激励对企业效率和效益均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主要表现为提高企业的劳动生产率和人均绩效。
基于以上研究结论,该文针对我国未来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方向和着力点提出以下几点政策参考:第一,优化税收政策结构,适当增加鼓励市场主体劳动要素投入的税收优惠政策。第二,匹配针对市场主体的税收优惠政策,适应性增加对劳动者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第三,坚持系统观念,增强税收优惠政策工具与其他类型政策工具的协同配合。
全文访问地址:薪酬税收激励与劳动收入份额 (ru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