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做好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9月26日下午,2021-2022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民主评议会于学院楼307顺利展开,学院成立了由党委副书记徐丽玲、税务系主任张帆、各带班辅导员为成员的学院资助认定评议小组,在班级评议的基础上,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的原则,从客观实际出发,提出了较为统一的认定标准和尺度,着重强调了评议的公平公正性。
早在9月16日,学院召开了由各班班委、群众组成的班级评议会。班级民主评议小组阐述各班资助对象家庭经济情况、日常消费行为、特殊群体因素、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突发状况及其他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对申请资助的学生进行评议、等级划分,最大程度地保证评议的真实性、公平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使家庭经济困难的资助对象放下包袱,安心学业,顺利完成大学阶段的学习。坚信每一个资助对象都能在浙财大书写一份独特而绚丽的人生篇章,都能成长为社会的栋梁之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