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处室:
2010年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研究课题申报即日起开始。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浙江当前和“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围绕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前沿性、创新性领域,突出主攻方向,加强调查研究,提高研究质量,推进理论创新,为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服务,为浙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繁荣浙江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服务。
二、研究重点
2010年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的研究重点为:①浙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特别是深入实施“两创”战略、再创体制机制优势、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理论和实践问题;②有浙江地方特色的历史文化和经济社会问题;③基础理论研究中的学术前沿问题,以及具有浙江特色和发展优势的学科建设问题。
2010年省社科联研究课题不设课题指南,申报者可结合自身的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自由选题申报。
申报者在申报时,须注意省社科联研究课题在选题、研究范围、经费支持等方面的特点,既要体现新的时代特点,又要反映社科发展的新趋势。建议选题切口要小,切忌空泛;研究内容和方法要理论联系实际,努力探索规律。鼓励和倡导研究者立足现实,开展深入、扎实的调查研究、实证研究、个案研究,以及可操作性强的对策研究。基础理论研究则要注重原创性和开拓性,倡导新兴边缘交叉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综合研究。研究必须强调学术规范,有所创新,有所突破。
三、课题类型、完成时间及申报要求
1、课题类型:分资助课题(包括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立项不资助课题。资助课题经费,重点课题为每项5000-8000元,一般课题为每项2000-4000元。经专家评审为立项不资助、而且申报者愿意自筹研究经费的,可立为不资助课题。
2、完成时间:应用对策类课题的完成时间一般为1年,基础理论类课题为1-3年。课题研究阶段从2010年9月1日起至完整的最终研究成果上报省社科联时止(不包括成果发表时间)。
3、申报要求: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社科联研究课题。凡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以及省社科联课题(含省社科普及课题)未完成者,不得申报2010年省社科联研究课题(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申报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的负责人可同时申报2010年省社科规划课题或省社科联科普课题,但不可同时立项。凡已获规划课题或科普课题立项的课题负责人,将视为自行放弃省社科联研究课题。
4、推荐单位: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的推荐单位为省社科联团体会员和理事单位,包括省社科联所属的省级学会,市、县(市、区)、高校社科联,民办社科研究机构,以及有关省级社会科学教学科研机构、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
各推荐单位可结合自身的研究优势和特点,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提倡各省级学会组织力量协作攻关,并以课题研究带动学会的学术活动。
5、专项课题:2010年省社科联研究课题面向市县社科联和非本科院校社科联,设立社科联专项课题;面向省级学会、民办社科研究机构,设立青年人才专项课题。专项课题为一般课题和立项不资助课题。其中:
社科联专项课题的研究领域为:①围绕我省各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②有我省地方特色并在国内或省内有一定典型意义的政治、经济、历史、文化、社会等现象或案例研究。
青年人才专项课题限省级学会、民办社科研究机构的青年会员(工作者)申报,申请者及其课题组成员的年龄皆不得超过39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评审规则
省社科联研究课题实行学会处资格审查、专家通讯初审和会议终审、省社科联党组审议的办法。会议评审时,按重点、一般、立项不资助、专项课题的顺序,依次评审立项。其中,两类专项课题从通过初审的课题中评选。
五、申报方式
1、课题申报受理时间:即日起至6月22日止。逾期恕不受理。
2、申报时需递交的材料为:
①经推荐单位审查合格并盖章的《申报表》(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②《课题论证(活页)》(一式7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③《2010年省社科联研究课题推荐单位汇总表》的电子文档。
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如申报通知、申报表、课题论证(活页)、汇总表以及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等,请自行从“浙江社科网”(www.zjskw.gov.cn)上查询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