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2017-10-09 15:32:29

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推行五星级管理深化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浙组〔2012〕45号)、省委教育工委的相关要求及我校《基层党建全面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的安排,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服务型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星级评定由各二级党组织参照《浙江财经大学二级党组织星级评定参考标准》(附件1)自评申报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二级党组织(党支部)星级评定自评表》(附件3)的基础上由党委组织部确定等级(主要参考依据为2016年度各二级党组织接受党建督查和党建品牌案例、特色项目建设情况)。各基层党支部的星级评定由各二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请各党支部参照2016年的做法,结合《浙江财经大学基层党支部星级评定参考标准》(附件2),认真做好各党支部的星级评定工作,逐个分析排队、评定星级。对软弱落后的支部要研究制定整顿方案,采取领导挂点联系等方式进行整顿转化,年底前实现三星级以下党组织提标升级。

二、评定比例

五星级党组织从严控制比例,最高不超过10%;四星级党组织一般控制在75%左右,三星级以上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的比例在90%以上,软弱落后(无星、一星)党组织由各基层党组织结合实际评定。

三、材料上报

 各党支部据实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二级党组织(党支部)星级评定自评表》(附件3)和《浙江财经大学基层党支部星级评定结果汇总表》(附件4),并于10月11日前报学院党委组,电子稿请发送至czdangjian@163.com。联系人:胡卓文,联系电话:86735881。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二级党组织星级评定参考标准》

2.《浙江财经大学基层党支部星级评定参考标准》

3.《浙江财经大学二级党组织(党支部)星级评定自评表》

4.《浙江财经大学基层党支部星级评定结果汇总表》

 

  • 附件【附件1-4.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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