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届学生(含税务双专业)毕业论文写作安排的通知

2014-11-04 09:33:24

各系、学院2015届学生各班(含税务双专业):

为使毕业论文工作更规范、更高效,实现无纸化办公,学校引入毕业论文管理系统。现将我院2015届学生(含税务双专业)毕业论文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论文管理系统

论文管理系统网址:http://bylw.zufe.edu.cn/

学生的账号和密码均为学号(双专的学生用户名、密码是学号前加S),教师的账号和密码均为工号。(首次使用需要完善个人信息,进行注册激活账号,请及时修改密码并妥善保存)。

二、选题

1.选题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体现学科的特点,并尽可能多地反映社会、经济、文化中的实际问题、热点问题,有一定的新颖性和学术性。毕业论文原则上一人一题。

2.学院有一定数量的毕业论文备选题目(或参考方向),具体参见附件。毕业论文题目一般由指导教师(综合导师,下同)拟定,或由学生与指导教师共同商定。

三、开题报告

1.学生毕业论文必须按规定在系统内完成开题报告(可以直接在系统内撰写,也可以以附件的形式提交至系统),教师在系统内对报告进行批改审阅。未完成开题报告的,教师不得安排论文写作。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参见《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2.学院将统一组织开题,开题具体时间见“毕业论文写作进度安排”。开题结束后,学生需将开题老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论文指导老师。

四、论文撰写

1.毕业论文的正文字数要求在10000字以上。

2.毕业论文必须按《浙江财经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的规定撰写,并将论文以附件的形式提交至系统。论文撰写可参照优秀毕业论文的写法,详见“图书馆网站-财苑文库-学位论文-优秀学士论文”。

撰写规范按照2010年新修订的《浙江财经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规范(试行)》执行。毕业论文规范相关材料均可在教务处网站→制度法规 实践教学管理 毕业论文(设计)处下载。

五、论文指导及二级评阅

1.论文指导教师应认真指导,严格把关。

2.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工作后,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应及时进入系统查看学生已提交的论文,进行评阅工作并在系统内填写《浙江财经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阅教师评阅单》,评语要客观公正,既要完整,同时有针对性。

六、论文查重及答辩

1.答辩时,实行论文指导教师回避制度。

2指导教师评阅不合格、评阅教师评阅不合格、查重不合格知网检测正文重复率 ≥ 30%)学生,不得进入答辩环节。

3.论文评阅不合格以及查重不合格的学生,进入延期答辩,其论文经过修改符合要求后方可参加答辩。延期答辩在6月初完成。首次答辩不及格的学生可以申请二次答辩。二次答辩与延期答辩同时进行,不再另行安排时间。

七、论文写作进程安排

 120141129日下午,2015级(含税务双专业)学生毕业论文动员;

22014125日前,确定选题;

320141219日前,学生将开题报告交给指导老师;

420141229—201516日,学院组织开题;

52015331日前,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初稿;

62015430日前,毕业论文定稿。学生将论文定稿和纸质版自查结果(即知网检测报告)交予指导老师;

82015514日前,指导教师将评定成绩后的毕业论文上交教学办。学院将从每个专业中抽取10—15份进行二次查重;

92015518-22日,论文答辩,答辩及最终成绩评定。

1020156月初,完成论文延期或二次答辩工作。                                 

八、论文的存档

毕业论文相关材料将统一从系统中导出存档。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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